关于严格执行会计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的通告

根据会计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会计资格考试部分管理规定、要求重申如下,请全体考生自觉遵守。

一、禁止考生将各种数据存储、传输及通信设备(含手机)带入考场,禁止拷屏、屏幕录像、屏幕拍照、手工抄题等行为。一经发现,应当没收设备,停止考试并按考试违纪处理。

二、关于身份证。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报名时以军人身份报名的军人证件;报名时以护照报名的护照(专指外籍人士)。

下列证件不能替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派出所出具带本人相片的证明;驾驶执照;社保卡;医保卡;学生证等。

三、关于准考证。考生应持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变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要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确保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清晰无误,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准考证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额头,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因照片不符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对违纪违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和代考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其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停考2-3年,并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替考人员,其违纪违规情况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五、湖北省会计考办咨询电话:027-87313587。

请广大考生自觉增强法规意识,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湖北省会计考办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