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角度

财务报告按规定应公司负责编制,但事实上大多数财务报告是审计者在审计完成后编制,并由公司认可后以自身名义对外发布的(原因是大多数公司财务部不具备编制专业财报的资源和能力,就好比多数公司的IT部门不能自主开发软件一样)。

审计中两种思路会同时进行,并以前者为主,概括如下:(1)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自上而下层层拆解拆细,去寻找支持这些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证据链(其中完整性最难以保证),对于现金流量表,我所见到的大多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明细内容倒算出来的(具体可参考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教材相关内容,不过有朋友反映有些公司会细致到标记每笔分录的现金流量类型)。(2)基于商业逻辑去分析财报数据,包括和历史数据以及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数据作比较,还会考虑销售收入与经营环境变化的关系(比如钓鱼岛事件严重影响日企的销售收入),看看财务报表有无明显不合理之处,如果有,则进一步采用第(1)种方式深究。

如果存在造假的话,那审计和造假就是一个“看谁做得更完美”的较量,审计者能否发现,取决于造假的程度和审计的深度。理论上,造假者可以造假整条证据链以及与第三者串通舞弊,但工作量很大且要确保证据链在逻辑上完整,而证据链涉及订单、合同、收发货物单据、发票、内部流转过程中的记录痕迹、成本计算、信息系统记录、会计记录、银行收付款记录等等,甚至还涉及虚构交易方或与客户或供应商串通,要虚构所有东西并保持逻辑一致是很困难的,尤其是银行流水如不提前计划根本无法回头去造假。理论上,审计者也可以无限深入调查,但出于审计成本、可操作性、法定审计责任义务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反抗等原因,审计者无法像警察办案一样去侦察,只能达到自身事务所质量和风险控制所要求的水平,这也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区别所在;做空机构有时候更能发现造假,原因是他们动用了超常规的手段,用侦察的手段去收集一些隐蔽的信息。

审计思路在于查错纠正,与投资者角度不同。

 

扫码咨询泽稷老师,解读CFA®考试政策变动,海量CFA®学习资料免费领取提供在线解答CFA®学习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