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构:

根据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相关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年检的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开展2017年度基金业从业人员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人员范围

各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会员机构、及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已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注册,且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日前的,均应参加2017年度从业人员年检。

二、通过年检的条件

从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通过年检:

1、持续符合从业注册的各项要求;

2、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完成30个后续职业培训学时,培训学时分选修和必修,且必修每年度不少于10个学时。培训学时的认定如下:

(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期面授培训班;

(2)参加协会远程培训系统学习,相关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amac.org.cn/xhdt/zxdt/392333.shtml;

(3)参加各会员单位、其他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

以上(1)(2)项涉及的培训学时由协会导入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查询到的培训学时与实际完成培训数量在时间上略有延迟;(3)项涉及的培训学时,会员单位需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培训管理栏目进行申报,并通过附件上传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如培训讲师课件、签到表等,协会审核通过后,可计入选修学时(每人每年度不超过3个学时)。

3、年检期间未发生违反基金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