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关工作安排

1、本年度从业人员年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

2、各机构资格管理员登录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自行查询本机构需参加年检的人员名单,组织并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完成后续培训,对符合年检通过条件的人员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提交年检申请。

3、年检结束后,对未按规定完成本年度年检的从业人员,协会将暂停其从业资格,并在网站进行公告,所涉及机构在2018年1月31日前向协会提交整改报告。

4、对在2018年1月31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人员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自动注销其从业资格。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机构负责核实所属从业人员注册信息和年检信息,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机构不能按要求履行年检责任或义务的,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