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准入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

(2)经营行为规范,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

(3)已经配备了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4)已经就防范利益输送、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制定了有效的业务规则和措施;

(5)已经建立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内容以及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6)已经建立有效的投资监控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7)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确定的其他条件。

考点2.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为客户办理“一对一”业务和“一对多”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既可以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俗称“一对一”业务),也可以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俗称“一对多”业务)。

考点3. 基金管理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5 000万元人民币。

考点4.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多个客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多个客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