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2018年5月份颁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继续教育》规定,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1)具有会计职称证的人员;
(2)没有会计职称证,但从事会计行业工作的人员。
2、对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第(1)类人员的范围,规定要求非常明确,是否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以后会影响到报名会计职称考试也会影响到以后职场的晋升;
3、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第(2)类人员的要求,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理解:
(1)从公司来说:如果在公司从事会计的工作但是没有参加继续教育,说明此人员不具备从事会计行业工作的能力,在政府层面不被认可。
(2)从个人来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以做为具备会计行业工作能力的证明。
一句话总结:
从事会计工作的都要继续教育,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有证的,也要继续教育。
起始时间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自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一句话总结:
开始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是,第二年,第二年,第二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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