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会计》大纲已经公布,总的来说,大纲变化不大,且看小编解读:

变化一:专业阶段考试(概述)

考试题型:“综合题、案例分析题”改为“综合(分析)题”。对考试影响很小,大纲表述更严谨。

变化二:第25章 企业合并

1.“通过多次交易分布实现的企业合并”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分离,单独成为一点,能力等级没变,分分合合很正常,但是实在很扰民,考生莫生气,但它一直很重要。

2.删除“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等级为2,因为它不重要,所以它一直被忽略,这个下场是早晚的。

3.删除“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等级均为3,弱弱的说一句,中注协的失误,搞得这二位像是投错了胎,因为它们本属于第26章。它们在2016年教材中仍然存在,而且相当重要,认真学是必须滴!

变化三:参考法规

很多考生其实不太关注参考法规,但是小编建议考生还是要花时间学习一下。因为它会潜移默化加深你对知识点的理解,想忘都忘不了,是不是也很爽?!

(一)新增

11.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

12.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

3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财会便[2015]19号)

3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8号(财会便[2015]23号)

(二)删减

10.财会便[2009]14号

11.财会便[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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