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2.高级报名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符合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四川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报考条件。高级资格报名现场审核地址为:宜宾市翠屏区仁和街50号,电话8232642。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四川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四川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只在该考试年度四川省范围内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方式
(一)四川省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前审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流程如下: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报名回执表(前一年度报过中、高级考试的人员,进入系统时系统会自动调取上一年已经保存的信息,有变化的地方可以修改,然后生成报名回执表)。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持报名回执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鲜章)、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网报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根据报名回执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二)1992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港澳台考生直接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宜宾市财政局111室会计科(地址:翠屏区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电话8221473)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根据报名回执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1.会计工作年限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严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鲜章),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3.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4.各报名点必须留存报名考生的学历证书、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以备省财政厅复查。各报名人员应当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生报名网址为:http://kzp.mof.gov.cn/。
五、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高级资格考试实行开卷纸笔方式。高级纸笔考试考场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统一设置在成都市,中级无纸化考试考场设在各市(州)府所在地。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9日-10日举行,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共2个批次。
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天),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六、收费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15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65元。
七、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31日,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报名资格以及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2日至4月5日。4月7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从考试管理平台下载并保存报名、缴费、订书的相关数据。
(二)2017年8月26日至9月8日为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三)2017年9月9日-10日组织中、高级资格考试。
(四)2017年10月25日前,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统一公布考试成绩。
2017年2月20日
宜宾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地址
1、宜宾市辖区:宜宾市翠屏区仁和街50号,电话0831-8232642。
2、翠屏区:宜宾市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电话0831-8223037。
3、宜宾县:宜宾县城柏新区政务中心A区9楼县财政局,电话0831-6206359。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电话0831-3322274。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5楼,电话0831-2632015。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电话0831-4622262。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电话0831-5418362。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电话0831-7682260。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电话0831-4380607。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电话0831-8832135。
11、屏山县: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7楼,电话0831-570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