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2017年吉林地区注会报名费用相关内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报名费标准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省价审批字[2010]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75元。
3.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按照财政部考委会《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要求,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如需开具发票,请于4月5日至4月28日、5月2日至5月5日期间(周六、日休息)凭打印的已交费的网络报名表到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308室办理,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完成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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