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河北省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费标准:
专业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95元/科。
综合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80元/科。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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