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简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广州地区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应当以现金形式交纳报名费。

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在北京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60元人民币;参加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120元人民币。

在上海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55元人民币;参加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55元人民币。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另按每人收取手续费10元人民币。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指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下同),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资格审核及交费确认点: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缴费方式:现金

时间:4月5日至28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43楼

电话:020-38922375 38922372 389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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