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度全国统考会计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定于2017年2月27日-28日集中发放2016年度全国统考会计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发证地点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府街1号)政协楼4楼专家服务和职称管理科。咨询电话:0311-83283324

二、需携带证件

本人准考证、身份证、1寸(或小2寸)免冠近照3张(两张照片分别粘贴到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办证用)、报考时依据的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

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1、为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领证前可先行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本人档案一份自行保存,见邮箱)。

2、考生在填写《登记表》时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3、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尽快领取资格证书并相互转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领取,可于每周三上午领取。

4、本通知及登记表存放邮箱:xjzgb 163.com,密码:aaaaaa83283324。

辛集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