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2016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学历原件(注:领取会计初级证书时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4、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见附件)。
5、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照片贴在审批表或登记表上,另一张照片贴在证书上)。
6.他人(单位)代领的,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二上午8:30—11:00。
三、地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平山区水塔路交通岗军转大厦8楼)。
联系电话:024-42808629。
注:有主管部门的合格人员将上述材料交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