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芜湖考区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告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即日起开始核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发对象:在芜湖考区参加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核验资料: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请人代办的,增加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安徽考区报名公告》“报名条件”的,予以发证;否则不予发证。

三、办理地点:市政府大楼C区546室,市财政局会计科。

四、办理时间:2016年10月23日起,上午9:00—16:30下午3:00—5:00(节假日不办)。

五、咨询电话:0553-3122122、2963072,市财政局会计科。

特此通告!